红安: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法院院长主审案件

2016-06-06 21:54  

红安网消息 严松 刘夏 程顺英报道:长期以来,人们的习惯思维以及繁重的行政事务,让法院院长主审案件几乎成为一件稀奇事,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这种情况正在发生着改变。

62日上午,在红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四法庭,该院院长黄明律亲自担任审判长,与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李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合议庭围绕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湖北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所送钱财共11万元,并为该公司谋取利益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辩护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案件最终待合议庭审议后,另行公开开庭宣判。

据了解,院长亲自审案是县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也是化解案多人少矛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法院庭审工作,提高案件质效,提升法院公信力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红安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明律说:“院长审案不仅能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而且能及时了解庭审过程中间的最新动态,通过钻研业务,尤其是对年轻法官,可以起到一个传帮带的作用。今后,我们要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要成为常态化,尤其是司法体制改革到位以后,我们的院长、厅长都要带头办案、办大案、办严案件,把这项工作要形成常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