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11月1日,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刚、侦查监督处处长彭丽红专程到红安县检察院督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红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肖志飞等相关人员陪同。
刘刚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作为,体现检察担当,守护红安的绿水青山。刘刚说,“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工作,也是省院部署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十九大报告中三大攻坚战之一,我们要主动作为,体现检察担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红安的绿水青山。具体要做到四个“一”,即“思想上要一抓,措施上要狠抓三个一的机制,方式方法要一起分享,成果要一案一报”。这项工作从省里到市里都要进行考核,所以我们要一抓到底,不能松劲和滑坡。红安县检察院近年来年终考核一直位居全市前列,希望能够继续保持,再接再励。
彭丽红说,“两法衔接”工作,红安县检察院是全市检察机关的典型,是全市做得最好的,我们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为契机,对照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目标任务,结合“两法衔接”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成果转化。
肖志飞和有关院领导分别汇报了该院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精神,积极落实省、市院和本院年初有关专项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这次督办的要求,以侦监和民行作为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补齐短板,积极作为,为保护县域生态环境作出检察贡献。
刘刚、彭丽红一行还观看了记录该院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题片《生态检察,绿满红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