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介入案件  维护非公经济

2016-05-19 15:49  

干警在二程派出所参加案情分析会

干警在光伏项目工地听取企业负责人意见 

 干警现场了解光伏项目建设情况

红安网讯:2016年5月17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科以提前介入一起敲诈勒索非公企业财物案件为契机,认真分析案情、引导取证,当面听取企业和所在乡镇负责人的意见,现场了解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发放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调查问卷,多角度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

红安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系红安县二程镇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位于红安县二程镇占程家村、西林村,占地面积1650亩,是晶科电力在红安县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总投资3.7亿元,该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4700万KWh。

2016年3月中旬以来,红安县二程镇占程家村村民詹某等人以要求承包项目厂房建设工程、征地补偿款没有到位为由,多次到红安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工地,手持钢筋、木棒等作案工具,拦截施工车辆,威胁、推搡工地工人,导致工地多次停工。红安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工程负责人王某被迫向詹某等人支付“补贴款”5万元。2016年5月6日,红安县公安局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詹某等人立案侦查,目前已刑拘3人。

根据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与红安县公安局建立的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信息共享机制的要求,红安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将该案向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通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在查阅案卷、熟悉案情后,2016年5月17日,该院审查批捕科干警来到红安县公安局二程派出所,召开案情分析会,向公安机关提出了9条收集固定证据的具体意见,得到公安机关采纳。他们迅速赶到红安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工地,实地调查案情,听取企业和所在乡镇负责人的意见,现场了解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并通过发放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调查问卷的形式,宣传《鄂检十条》的精神和该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新举措,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有哪些急需检察机关帮助解决的问题,并征求企业负责人对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红安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经理彭健激动地说:“我们在异地他乡创业,检察官真是我们的娘家人!”

(红安县检察院  文:郑满元 李华涛 图: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