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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记者周三春、刘申)2015年底中央出台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湖北是专项试点地区之一。4月7日,省国税、地税相关负责人介绍三项专项改革试点任务的举措和进展。据了解,2016年上半年,全省将陆续实现国税、地税业务省内通办,“一窗式”联办。
如何落实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湖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钧做了具体介绍。他表示,在办税事项省内通办方面。4月6日起,全省国税系统所辖纳税人可通过网上或者选择国税机关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预约办理、宣传咨询等八大类210项涉税事宜。
记者了解到,地税方面,在今年6月底前也将有141项目涉税项目实现省内通办。
其次是推行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服务。张国钧介绍,今年5月1起将全面实现国地税办税服务厅互派人员、互设窗口。7月1日起,共建办税服务厅和共驻政务服务中心试点工作也将全面完成。国地税两家信息实现高度协同。让纳税人真正实现“走进一道门,来到一个窗,办完两家事”。
第三项是税务干部的数字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据了解,2015年,十堰、宜昌、黄冈、天门等地国税部门开展了数字人事试点工作。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全面推行该体系的建设,为全省每一名税务干部建立电子成长档案和职业规划,实现数字化、规范化、一体化、绩效化管理。
图为设立在红安县地税局的国税办税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