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徐波 胡琳琳报道:根据红安县司法局《关于局机关股室工作人员全员参与司法所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规定,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全部派驻到司法所参与司法所工作,每名机关工作人员每月至少到驻所工作两天。4月27日,该局办公室主任徐波来到驻所杏花司法所,作为杏花司法所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参与人民调解、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具体工作。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最基层单位,是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任务落实的直接组织者、承担者和实践者。派驻机关工作人员到司法所工作,了解群众的诉求,直接参与矛盾化解,摸清基层司法所工作的难点,为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奠定基础,有利于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充分履行,更有利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