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刘志凯报道: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近日,本网记者就营改增试点有关情况采访红安县国家税务局局长王凯。
记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哪些新的措施和改革内容?
红安县国税局局长王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些新增试点行业,红安县涉及纳税人2300余户,年营业税规模约2.8亿元。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记者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意义?
红安县国税局局长王凯: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
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创造了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记者问: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请问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总理提出的要求?
红安县国税局局长王凯: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国家已作出妥善安排。一是一次性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二是将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三是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记者问: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对前期试点行业和原增值税纳税人税负有何影响?
红安县国税局局长王凯: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记者问:目前距离5月1日已不足1个月时间,请问国税部门对下一步工作有何打算?如何帮助企业尽快做好试点准备工作?
红安县国税局局长王凯:为确保试点的顺利推进,帮助纳税人尽快做好试点准备、平稳实现税制转换,国税部门已作出部署安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媒介,做好包括政策解读、操作实务、服务措施等在内的宣讲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纳税人诉求,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国地财部门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纳税人档案交接手续;切实做到无缝衔接、平滑过渡、交接过程中不给纳税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三是国税部门于5月1日前分批次做好对试点纳税人的信息核实、培训辅导、税控器具的发放安装、发票发放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试点纳税人5月1日前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帮助试点纳税人适应新税制、获益新税制。四是国税部门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科学布局办税服务厅服务窗口,并在地税办税服务厅增设若干国税服务窗口,实现国地税一窗式联合办税;同时,开设绿色通道,为试点纳税人提供更高效便利的办税服务。最后,请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纳税人4月期间对国税部门营改增前期准备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以确保5月1日起正常办理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避免对纳税人经营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