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安县通过采取全面禁止采割松脂专项行动,全县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但少数地方违规采割和加工松脂现象仍然存在。为保护森林资源,推进绿满红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安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采割松脂。现通告如下:
一、全面禁止采割松脂,停止一切松香加工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停止以松脂采割加工为目的的《木材经营许可证》、《木材加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审批,对已经审批办理的行政许可要坚决依法清理整顿,已经签订的采脂合同要全部废除。林业、工商、环保、公安、消防、安全、质检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监管。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采割松脂行为
红安县政府将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采割松脂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对拒不执行本通告的将按《森林法》第四十四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从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领导,广泛发动
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专班,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确保实效;要多途径加大宣传发动,提高广大群众爱林护林意识,形成全社会弘扬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
特此通告。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