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法院启动首例网络司法拍卖

2017-06-17 18:18   县法院   程顺英

红安网消息 为破解执行难题,红安县法院不断探索创新执行方式方法,6月9日,利用网络平台在京东网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查封的十九套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开创该院网络司法拍卖先例。

原告桂某某、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罗某某、洪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门市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该案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万元之巨,为防止被告在审理过程中转移财产逃废债务,两原告申请对被告洪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洪湖市洪林大道、洪林华府的十九套房屋进行财产保全并提供财产担保,红安法院依法作出了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该十九套房屋予以查封。经该院主持调解,达成被告罗某某分期给付两原告借款517万元及利息,被告洪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门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调解协议。三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两原告遂于2016年3月4日申请红安法院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红安县法院分管执行工作李院长高度重视,指派执行局副局长余军剑主办该案,要求尽力协调稳妥执结该案。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执行干警多次登门做被执行人协调工作,三被执行人表示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付巨额借款,请求法院延期执行。为尽快实现申请人胜诉权益,同时避免因执行一案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的不良后果,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各方当事人协调,达成了将该院查封的19套房屋委托拍卖公司拍卖,以拍卖款偿还债务的执行协议。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委托随机选定的湖北某房地产估价经济有限公司对该19套房屋进行了评估。依据今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红安法院选定京东网作为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历经为期一周的申请、公告、审批等前置程序后,6月9日晚22时24分,该拍卖公告在京东网络平台成功上线。

据红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长寿介绍,网络司法拍卖因具有程序运作规范、系统安全高效、服务优质价廉、不限制竞买人数量等优点,可以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且拍卖向社会全程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阳光司法,因而能够最大限度提高成交率。今后,红安县法院将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这一新型执行模式,实现应该网络拍卖的案件全部利用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在不断提高案件执结率的同时,助推司法公信力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