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N”大法治格局

2016-03-10 08:57  

1+5+N”大法治格局:1”就是法治红安建设领导小组,“5”就是县委督查室、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县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分别牵头依法执政、法律实施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N”就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法治建设任务,配合参与法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