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红安县纪委监察局积极作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精准脱贫工作目标,将执纪重心下沉到精准扶贫一线,采取多项措施,着力以精准执纪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干部们到家里给您讲政策了吗?明白卡、联系卡、扶贫手册有没有发放到您手里?”“现在在发展什么产业?”“据您了解你们村精准扶贫有没有不公平的现象?”面对纪检干部的一连串问题,永佳河镇李家湾村村民李大爷,笑呵呵地拿出精准扶贫档案袋,为工作人员讲起自家脱贫计划和产业发展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还当场打电话给李大爷家的包保干部,核实包保干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情况,这是县纪委监察局走访群众,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纪律监督检查的一个缩影。
认真受理处置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线索,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开通信访举报专用电话,设立专用举报信箱,安排专人定点进行信访接待、发放调查问卷,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二是建立“接地气”的信访举报制度,采用“走村入户”听民声、“乡间村头”访民情,深入包联贫困村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存在的问题线索;三是实行线索统一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台账,对信访线索的流转轨迹做到有痕迹、有记录,定期更新台账。
宣讲纪律,营造守纪律讲规矩良好氛围。县纪委监察局以《准则》、《条例》宣讲为契机,对精准扶贫工作纪律进行逐一解读,严禁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确定扶贫对象;严禁滥用职权,打招呼、“走后门”,优亲厚友;严禁违规为扶贫对象分户、迁户;严禁帮助他人违规享受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等政策;严禁编造虚假数据,套取、骗取扶贫物资和资金;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执行扶贫政策;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拖欠、冒领、抵扣扶贫物资和资金;严禁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礼金、索要财物,违规收取费用;严禁违反程序和规定实施扶贫项目建设;严禁扶贫工作队员在帮扶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有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言行。
以监督检查为依托,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联合县委、政府督察室,合力对扶贫领域展开全面督查,严肃查处发生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各村对驻村帮扶干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严惩不怠,实行“一案双查”。一是结合“两学一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市、县公开通报曝光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以案为镜,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由点到面,全面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把廉洁履职贯穿到精准脱贫工作的全过程;二是下发典型案例通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同时督促相关部门,针对通报中的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认真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依规依纪进行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