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4月19日,市文明办副主任王保国一行到红安县检察院检查验收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检查院容院貌,参观院史陈列室,对该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验收汇报会上,红安县检察院从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创建名片、创建氛围、引领示范五个方面汇报了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通过获奖情况、工作业绩相关数据展示创建成效。同时,指出了家属参与程度不高、创建工作机制和方法不完善、工作不平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表示将以本次检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创建机制,凝聚创建合力,突出创建特色,营造创建氛围,努力推动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王保国指出,红安县检察院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定位很高,机关文化氛围浓厚,打造出了原汁原味的“红检文化”,体现出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的建设精神、创新精神,他肯定该院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发挥行业领先的作用,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的平衡发展;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提升了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履行了社会职责,传播了文明风尚。
据悉,红安县检察院连续获得2011-2012年度、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后,在2015-2016年度的争创过程中,将创建工作的理念、方法和要求融入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政工、工会、妇联、共青团互通互动,组织开展了大量的与创建工作有关的群体性活动,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健康发展。近三年来,先后荣获最高检“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获得“全市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市驻村帮扶工作先进单位”、2次获得“全市先进检察院”,两次代表全省检察机关,接受来自山西、浙江、内蒙古、广东、安徽等省部分全国人民代表的工作视察,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两学一做”学习交流会上,两名党员干部进行经验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