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2017-03-29 16:35   红安县民政局   陈辉银, 彭海英

红安网消息  近日,红安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进行干预帮扶,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目前,红安县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270人,其中0至5岁的3072人,6至13岁的2911人,14至16岁的287人;未登记户口6人;无人监护的81人,父或母无监护能力的481人;辍学9人。为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县民政局、县综治办、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八部门联合下发了《红安县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力争到2017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在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中,县民政局将摸底排查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通报给县公安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局将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联系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责令其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确保家庭监护责任落实。

对正处于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状态,且暂时联系不上外出务工父母的农村留守儿童,公安机关将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状态,且暂时联系不上外出务工父母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对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将指导各中小学校、村(居)民委员会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逐一核查,及时联系并督促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送适龄留守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适龄的失学辍学留守儿童返校复学。

同时,各相关部门将组织和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严厉打击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针对性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