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佳河镇查处“微腐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17-03-27 09:13   永佳河镇   何玉洁 余常家

红安网消息  3月26日,红安县永佳河镇党委利用双休日,对某村党支部书记在“雷霆行动”中,治砂不力进行约谈。这是该镇坚持从查处基层“微腐败”入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又一举措。他们认为农村基层虽然离“老虎”很远,但身边“苍蝇”也要查。镇纪委坚持拍蝇除细菌,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

密织群众监督的“天网”。在全镇47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举报信箱,广泛搜集民情民意,镇党委班子成员定期下村走访,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疾苦,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快速查处、快速回复。2016年至今,镇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6件,立案11起,挽回经济损失33.6万元。

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基础。严肃群众纪律落实,强化对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镇纪委近年来都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重点。强化基层公开,每村设立公开阵地,对村级“三资”管理、村级财务支出、惠民资金发放、民政救助等列入村级公开目录。同时,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违反群众纪律的党员干部予以查处。2016年来共撤免村党支部书记3人,诫勉6人,问责处理12人,约谈25人。

探索试验建立长效机制。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难的问题,镇党委积极探索,通过大量调研走访,在全镇8个村设立试验区,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的同时,深化纪检委员对村党支部的监督模式,建立了《永佳河镇基层支部纪检委员对党组织的监督制度》(试行),各支部配备的纪检委员直接向镇纪委汇报工作体制,不断放大基层监督效力,确保基层“微腐败” 无处藏身。

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质量。对窗口服务部门进行重点监管,定期发布通报,共下发各类通报11期,通报批评23人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在镇财政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镇、村两级的“三资”交易、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等,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对镇村两级重大项目工程开展监督17次,涉及资金额300万余元,未发生一起项目工程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