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要说明
2014年度我县收到上级补助资金98万元,已经全额拨付公开,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鄂财农发[2014]12号文件执行.
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4年中央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13】159号)
鄂财农发【2014】12号
红安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4年农业技术服务与推广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4]226号)精神,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地农业技术服务与推广补助资金98万元。
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1年中央农业高产创建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12]7号]
鄂财农发[2012]7号
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1年农业高产创建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1]480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1]42号)的通知精神,为支持你地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工作,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收,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拨付你地2011年粮食高产创建补助资金
万元。请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技术推广”。
请按照《2011年湖北省粮棉油高产创建部级项目实施方案》(鄂农计发[2011]26号)的要求,抓紧拨付资金,项目所在基层财政部门,尤其是乡镇财政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项目综合效益。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