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位于湖北省东北部大别山南麓,全县版土总面积1796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场,396个行政村,人口66.36万人,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也是新一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老区建设示范试点县,被誉为“中国第一将军县”。2017年春,我县共有学校、幼儿园193所(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其中幼儿园69所(含市教育局审批合格的民办幼儿园45所),教学点43个,完小62所,初中26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普通高中6所(含民办学校3所),中职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共有在校学生和幼儿70019人(其中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59174人,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学生10845人),在岗教职工4620人(不包含局机关及二级单位职工)。
近年来,红安县教育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遵循内涵发展主路径,以“加快转型强内涵、强化改革促活力、突显公平惠民生、打造特色塑品牌、服务社会提实效”为思路,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改善发展环境,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扶贫,维护和谐稳定,全力打造红安教育升级版,各县工作取得全面发展。
(一)加大投入,办学条件全面改善。2015年来,争取到中央、省级专项建设资金及援建资金,先后开展了学前教育建设工程、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薄弱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工程、贫困县普通高中建设攻坚计划工程等,全县完小及以上学校基本达到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二)依法治教,办学行为逐步规范。实施“教育规范管理工程”,出台《红安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红安县教育局关于整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滥发教资料行为暂行办法》等文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评聘19位责任督学实行包校挂牌督导工作。
(三)强化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定期补充新教师,近3年来,全县累计补充新教师570人。重视教师业务培训,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校五级培训机制,实施名师工程和青年教师成长工程。定期评选各级名师、骨干教师,培养造就了一批德艺双馨的教育人才。
(四)深化改革,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推进实施德育系列化教育改革、教师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高效课堂教学改革“三大改革”,逐步构建“高效课堂”常态工作机制,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五)均衡发展,教育公平持续推进。均衡校点布局,加强教学点和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城区学校低年级学段班额基本控制在小学45人、初中50人规模。启动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探索实施了“九年一贯、点校一体”办学模式改革。均衡办学条件,全县中小学生标准课桌椅配备率、标准食堂配备率、寄宿制学校一生一铺和D级危房消除率全部达到100%。均衡师资力量。
(六)关爱学生,教育民生不断改善。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和教育工作,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资助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完善了国家、地方和社会投入三位一体,覆盖各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两免一补”政策严格执行到位。
(七)重视安全,和谐校园平安稳定。完善管理机制,出台《红安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强化安全教育,各学校经常性开展防地震、防火灾、防溺水、防踩踏、防中毒、防盗抢、防侵害等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校园“三防”建设,每年挤出专项资金加强“三防”建设,全县镇小及以上学校都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聘请了专职门卫和保安人员110余人。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建立健全“红安县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争取公安、药监、文化等部门支持经常开展“法律进校园”“三警进校园”和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活动,确保了教育系统平安、和谐、稳定。
多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怀帮助下,在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下,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红安县被评为全国扫盲先进县、全省“两基”合格县、湖北省尊师重教和集资办学先进集体;县教育局先后获得“省改善办学条件先进单位”、“省‘三支一扶’工作先进单位”“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省中职招生先进单位”“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等300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