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法学会成立 刘堂军当选为红安县第一届法学会会长

2016-12-14 21:01  

红安网消息   刘志凯报道:12月14日,红安县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堂军,县委常委董昌,副县长、公安局长杨俊,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石卫国,市法学会秘书长王欣出席会议。

会上,刘堂军、王欣共同为红安县法学会揭牌,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红安县第一届法学会理事、常务理事,以及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刘堂军当选为红安县第一届法学会会长。

受市委常委、县委书记余学武委托,董昌在会上致辞,他说,加强法学会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县、加强法治红安建设,深化平安红安建设,做好法律实践应用研究的需要。法学会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决策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引导作用,发挥法学研究队伍的培养平台作用,进一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理论研究水平,加强思想作风建,为构建法治红安、平安红安、和谐红安作出新贡献!

刘堂军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法学会的地位和作用,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工作方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从红安县情出发,以法治理念指导工作实践要全面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逐步壮大会员队伍,努力创建一流法学会,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要依托自身优势,积极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要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强与外地法学会的交流合作,通过理论研讨、合作研究、互访讲学等形式,拓展视野,扩大影响,促进发展,提升我县法学研究水平,提高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全面推动我县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主动作为,为加快推进法治红安建设谱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