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服务效能,红安县营商办联合红安融媒(传媒集团)推出 “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 系列报道之 “股长讲政策” 专栏。本期邀请红安县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负责人汪小芳,专题解读特种作业人员考证、换证最新政策,为企业和从业人员答疑解惑。

据介绍,2025 年 12 月 12 日应急管理部第 31 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将于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聚焦减负增效、便民利企,推出多项务实举措,大幅减轻企业和从业人员取证负担。
在减负方面,新政实现多项突破:一是推动证书互通互认,应急管理部会同人社部、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电工、焊工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互认,无需重复培训可直接参加考试;二是减少重复取证,修订《特种作业目录》,取得高压电工证书可直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在本职范围内作业,不再要求取得高处作业证;三是优化证书管理,取消原 3 年复审要求,调整为 6 年一换证。其中,2026 年 6 月 1 日前需复审的仍按原规定执行,6 月 1 日及之后复审日期的无需复审,仅需在证件到期前 6 个月内完成理论培训和考试即可正常换证,换证后有效期仍为 6 年。

在便民取证方面,新政全面提升便捷度:实行 “跨省通办”,从业人员可向全国任意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考试机构申请考试,不受户籍、从业所在地限制;推行预约考试,从业人员可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安排提前预约;增设延期换证便利,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失效未超过 1 年的,可按换证流程办理,失效期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此次政策修订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从业人员办事成本,红安县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落地服务,保障特种作业人员合法权益,助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