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程顺英报道:11月19日,红安法院上新集法庭前往河南省信阳监狱,开庭审理一起涉及服刑人员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江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于2003年登记结婚。2010年,被告王某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在河南省信阳监狱服刑。王某某犯罪后,江某某一人抚养两个孩子。2015年9月,江某某向红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被告王某某系服刑人员,且未委托诉讼代理人,故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到王某某服刑的河南省信阳监狱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在监狱会见室内展开。承办法官在庭审中仪表端庄、语言严谨规范、庭审思路清晰、归纳争议焦点准确,使各方当事人特别是服刑的被告王某某得以在严肃而融洽的氛围中充分、理性地主张权利和陈述观点。
近年来,上新集法庭将巡回审判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外省监狱,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