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红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关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11-30 21:13  

(2016年11月30日中国共产党红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红安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批准王西华同志代表中共红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标本兼治,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过去的五年,在县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中共红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挺纪在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落实“两个责任”新格局,驰而不息纠“四风”,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铁腕惩贪治腐,取得执纪审查新成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展示监督执纪问责新作为,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树立纪检干部队伍新形象,全面完成了县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目标任务,全县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大会指出,王西华同志代表中共红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经验,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报告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标本兼治,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主题,指导思想明确,工作

重点突出,工作措施可行,经过全县各级纪委、纪检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完全可以完成。

大会强调,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标本兼治,加强纪检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取得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大会要求,实现党代会提出的预期目标和任务,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担当监督责任,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坚持严明党纪,加强纪律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坚持标本兼治,践行“四种形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四铁”标准,强化对标看齐,不断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大会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新一届县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为在大别山革命老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