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出台新《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办法》激励企业挂牌上市

2016-11-23 14:56  

红安网消息  黄金平报道:为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发展资本市场,借助直通车政策推进企业上市挂牌。11月7日,红安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传达了全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县企业上市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的《推动企业上市挂 牌奖励办法》。新的奖励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红安县在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多层次建设资本市场方面又迈出全新的步伐。

新的《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办法》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政策引导为抓手,在企业上市工作的管理职能、奖励范围、奖励标准、组织协调条款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全县上市企业“保3争5”的措施更加具体,目标更加明确。

9月9日,中国证券协会下发《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也就是IPO免排队。针对国家贫困县上市的企业“即报即审、审过即发”;针对新三板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也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挂”政策,减免挂牌初费;针对发行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红安县是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市局要求每个贫困县要利用好IPO免排队政策,确保有3家企业上市,争取达到5家。

在如何利用企业上市IPO免排队直通车新政方面,新的《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办法》在原办法的基础上有了新的调整:一是对企业上市奖励范围和政策进行调整。对完成股份制改造,且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享受省财政200万元奖励,县政府给予300万元奖励;由中国证监会受理申报上市材料的企业,当年给予20万元奖励;自2016年起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县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县政府给予30万元奖励;对在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板及其它四板市场挂牌且不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县政府给予10万元奖励;对组织上市(挂牌)的部门,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1家奖励20万元;挂牌1家新三板奖励5万元,挂牌1家四板(股改)奖励2万元;对协调上市(挂牌)的招商护商部门,挂牌1家新三板奖励1.5万元,挂牌1家四板(股改)奖励5000元。二是上市工作职能进行调整。根据全市企业上市推进会及肖伏清市长的要求,为了理顺上下对应关系,将上市办职能归并到县金融局。形成由金融局牵头,由工业、农业、旅游、商贸等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落实的上市工作管理体制。三是简化审批程序落实“绿色通道制度”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现场办公”的原则,及时解决制约企业上市的各项问题。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一步,经信、财政、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对奖励办法进行梳理完善,狠抓奖励到位。同时补齐工作短板,形成工作合力,抓好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和改革改制等基础工作,抓好后备种子企业的筛查,IPO免排队企业上市的推选工作,抓好信息报送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推进资本市场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