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群里的谣言,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红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因在战友微信群中发布不实言论,被依法判决向所有群成员发送澄清消息,恢复原告名誉。
据悉,原告甲与被告乙均为对越自卫反击战退伍老兵,曾一同为国戍边。2023年3月,同为越战退伍老兵的丙在本地越战老兵微信群中发布语音,称甲“是个俘虏”。遭一群友反驳后,乙随即跳出,称甲所在连队“全员投降当俘虏”“我肯定比你清楚”等。因当时甲并不在群中,无法及时知晓,更无从辩驳。消息在战友圈中迅速传开,对甲的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甲得知后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2025年8月,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丙承认其错误,向甲书面致歉。然而乙拒不道歉,甲愤而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庭审当天,40余名退伍老兵身着军装,自发来到现场旁听。庭审中,一份泛黄的档案成为关键证据。甲的《革命军人奖励登记表》中白纸黑字写着:该同志在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中能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积极工作,完成了支部交给的各项战斗任务。铁证如山,谣言不攻自破。
红安县法院经审理认定,乙在微信群中散布不实言论,侵害了甲的名誉权。鉴于涉案微信群已解散,客观上无法在原侵权言论传播范围内消除不良影响,故判决乙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参战老兵”微信群中的所有成员以“点对点”私信的方式发送道歉声明,澄清“被俘虏”“投敌叛国”等为不实信息。如乙逾期未履行,本院将委托县电视台于每日晚间以滚动字幕的方式发布乙的道歉声明,连播三日,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承担。宣判后,在场旁听的退伍老兵们纷纷表示欣慰:这一纸判决,给了造谣者沉重一击,不仅还了甲清白,更守住了当年红安所有参战老兵的脸面。
然而,判决生效后,乙未第一时间履行义务。承办法官多次对其进行判后答疑,但乙年事已高,思想上一时转不过弯,虽然未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却也因“面子问题”迟迟不愿道歉。
对此,法庭联合相关部门、老兵战友在综治中心共同对乙开展思想疏导。在法官答疑讲清法理、相关部门辩明事理、战友劝导讲通情理的多重作用下,乙按照判决要求,于判决生效后第三日逐一向群内成员发送了澄清道歉短信。至此,这起牵动众多老兵心绪的名誉权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