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古寒冰报道:红安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也是新一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红安县委、县政府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以“村不出列,寝食难安,户不脱贫,如芒在背”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扶持政策,以“三大政策杠杆”撬动“村出列、户脱贫”。
“1+12”精准扶贫实施意见。2015年10月份,围绕中央提出的“五个一批”扶贫工作思路,结合实际,红安制定出台了《红安县农业扶贫实施办法》、《红安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红安县教育扶贫实施办法》等“1+12”精准扶贫政策扶持实施意见。计划用三年时间,整合部门资源,通过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多种途径对全县参与扶贫的市场主体、有不同脱贫需求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政策奖补、政策贷款和政策扶持,规范贷款资金申报程序和奖补资金审批程序,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帮扶、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精准扶贫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县96个重点贫困村、56798个贫困人口整体脱贫。
“1+9”灾后恢复生产救助实施方案。2016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红安接连遭遇五轮强降雨袭击,重点贫困村、贫困户、参与帮扶的市场主体不同程度受灾,灾情之重前所未有,为确保大灾之年精准脱贫目标任务不减、标准不降、时间不延,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抗四保”总要求,红安出台了《红安县农业及扶贫产业灾后恢复生产救助实施方案》、《红安县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红安县工业产业灾后“促发展、稳增长、保目标”实施方案》等“1+9”的灾后恢复生产救助实施方案,制定了核灾办法和救助标准,对受灾的重点贫困村、贫困户给予全额补偿、对参与帮扶的市场主体给予资金扶持。
“1+6”精准脱贫补充工作方案。2016年9月份,县扶贫攻坚办组织3个检查督办专班进村入户对全县脱贫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对照省市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少数地方“村出列、户脱贫”还有难度,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红安出台了《红安县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工作责任的实施办法》、《红安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36”工程实施方案》、《红安县金融支持重点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等“1+6”的精准脱贫补充工作方案,加大了对重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扶持力度,为重点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提供了有力保障。
截至目前,在“三大政策杠杆”撬动下,红安2016年出列的56个重点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能超过5万元,村出列的其它“十有”标准均能达到,2016年脱贫的27555个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都能达到6500元以上,按贫困户脱贫验收标准都能如期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