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 | 《民主与法制时报》刊登:“选种育苗”,为精品案例“建档立卡”

2026-04-15 15:46   《民主与法制时报》   王中正, 秦娇娇

△ 2026年4月10日 《民主与法制时报》

第3版:政法

“这起污染环境案,建议纳入‘种子案件’台账,重点关注生态损害赔偿及修复情况,刑事检察部门可及时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线索,推动生态治理。”

3月25日下午,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内,案管部门负责人正拿着当天新受理的案件清单,与同事逐案“过筛子”。红星代表“重点跟踪”,圆圈代表“有待观察”,三角形代表“暂不符合条件”……每起案件都被标注了不同的符号。

“案例培育不是‘等米下锅’,而是‘选种育苗’。”红安县检察院案管部门负责人介绍,该院牢固树立“案例培育从案管开始”的意识,从案件受理环节入手,对具有典型培育潜质的案件提前“建档立卡”,全程跟踪、精准培育。

说话间,案管部门干警已将一张《典型案例培育提示函》放入刚受理案卷中,准备随案移送至承办检察官。这张提示函上,清晰列明该案的核心培育价值点、可参考的同类典型案例。“案管部门在受案时就帮我们画好了重点,提醒我们注意积累素材。”该院刑事检察部门一名青年检察官坦言,这种前置式提醒,让办案不仅有了明确的审查重点,更有了清晰的案例培育目标。

案管部门的电话不时响起,一边是承办检察官反馈案件办理的最新进展;另一边是案管部门干警在跟踪日志上同步更新相关信息。办公桌上放着最新一期“种子案件”培育台账,记录着每起案件的培育进度、当前难点和下一步计划。

选好“种子”只是案例培育的第一步,让“种子”生根发芽、长成精品,需要持续“浇灌”。该院建立“一案一档”跟踪日志,业务骨干和资深检察官共同为“种子案件”把关指导,定期召开案例培育推进会,逐案研判办理进展、分析培育难点、调整培育方向,现场破解案例提炼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题。案管部门对“种子案件”进行全流程监控,确保每一个办案环节都程序规范、留痕可溯。近两年,案管部门已从受案环节累计筛选“种子案件”35件,其中29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从案件受理起,就想着怎么把它办成精品,努力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勇说,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扎实、办出成效,正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直接的体现。

来源丨《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 | 王中正 秦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