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我原本以为砍几棵树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3月11日,面对红安县林业执法部门的立案通知书,太平桥镇村民李某后悔不已。

3月10日上午,太平桥镇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至辖区某村时,发现村民李某正在山上使用油锯砍伐树木。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制止,并进行现场问询。经查,李某在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手续,也未征得村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本湾后山砍伐林木,属盗伐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暂扣其使用的油锯及运输车辆,并及时将情况向县林业执法部门报告。
3月11日,县林业执法人员依法对李某涉嫌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树木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处以砍伐林木总价值5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3200元,并责令其在所在山林补种被盗伐树木数量5倍的树木,以恢复植被。

“处罚不是目的,保护生态才是根本。”太平桥镇综合执法中心副主任阮奇表示,“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砍伐树木前务必向村委会或镇林业部门咨询,依法办理手续,切莫心存侥幸。”
此次案件的快速查处,不仅彰显了太平桥镇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课。下一步,太平桥镇将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同时加强林业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