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第五次全县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2025-12-06 16:57   红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红安网消息  根据红安县第五次全县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994个,从业人员965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9.00%和61.4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7.16%,零售业占62.8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0.68%,零售业占59.32%(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3%(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9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89%;负债合计7.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63%。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08亿元,比2018年增长69.34%(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90个,从业人员164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6%和0.30%(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4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53%。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8%(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70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3.18%;负债合计3.2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57.20%。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8亿元,比2018年增长239.18%(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24个,从业人员289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9.20%和88.4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6.23%,餐饮业占73.7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5.79%,餐饮业占74.21%(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1.61%;负债合计1.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8.89%。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9亿元,比2018年增长63.18%(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88个,从业人员76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7.53%和87.93%(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16.22%;负债合计20.4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105%。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12亿元,比2018年增长1012.33%(详见表4-1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74个,比2018年末增长90.2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85个,物业管理企业137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4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1.79%、114.06%和238.46%。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31人,比2018年末持平。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78人,比2018年末下降17.82%;物业管理企业1030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8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08%和291.30%(详见表4-13)。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8.77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50.06亿元,物业管理企业6.87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89亿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40.83亿元。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02亿元(详见表4-15)。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80个,从业人员415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2.35%和114.1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9.10%,商务服务业占80.90%。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6.38%,商务服务业占83.62%(详见表4-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19%(详见表4-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1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9.06%。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54.16%;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47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67.7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2.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2.59%。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49亿元,比2018年增长298.49%(详见表4-18)。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