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2025-08-05 10:26   县农业农村局   .

红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 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 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5 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 2025 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 号)以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5 年湖北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5〕19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遴选。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踊跃报名。

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

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为水稻机耕、机插、统防统治、机收、烘干;红苕机耕起垄;玉米机械联合播种。

二、服务范围

全县12个乡镇(场)。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指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

2、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管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3、拥有与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并安装有北斗农机智能终端设备,有拖拉机或收割机、无人机、烘干机相关资格证书,审验合格。驾驶员必须具有相应操作证书,且在近一年内无事故及不良记录;

4、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5、服务组织必须进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2日止。

联系人:张茂财

联系电话:18771595613

                             红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