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见》通过听证

2016-11-05 19:32  

红安网消息   严松报道:11月4日,《红安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见》听证会在县公安局举行。我县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利害关系代表、城区公众代表、相关部门代表共24人采取投票表决形式,通过该意见。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有关规定,我县将在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鞭时间自2016年12月31日24时起施行,违反意见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或处罚,任何单位及个人有权劝阻和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举报违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