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今年以来,红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坚持把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将行政指导充分融入日常执法和监管工作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助推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红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商户调运生猪时没有加施畜禽标识,存在证物不符违规情况。
执法人员现场开展“说理式执法”,详细解读《动物防疫法》相关条款,帮助分析违规后果和风险。同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替代罚单,采取“首违不罚”的方式进行包容审慎处理,使其避免因轻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带来的信用和社会不良影响。
“因我疏忽大意没有更新畜禽养殖档案,不能出具动物检疫证明,本以为一定会罚款,没有想到农业执法人员耐心指导我们,这样的监管让我们心服口服。”生猪商户张胜红说。
“我们将普法宣传与柔性执法有机结合,既筑牢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又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了监管效能与营商环境的双提升。”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胡旭东说。
针对企业或个人因对法律法规不熟悉导致的非主观轻微违法问题,红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梳理形成《农业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明确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整改等适用条件,覆盖农业综合执法领域高频事项。通过“清单化管理”,既避免执法随意性,又对企业明确包容与必罚的边界。
首违免罚轻微行为清单涉及农业行政执法领域: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安全监理、动物卫生监督、水产渔政等。
胡旭东表示: “‘首违不罚’不是放松监管,而是通过服务型执法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下一步,农业综合执法将大力开展作风建设,持续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探索柔性执法方法,彰显农业执法惩教结合、法理相容的监管理念,努力打造良好的涉农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