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燃气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5-09 20:43   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为进一步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燃气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燃气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燃气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一)服务滞后。燃气企业未按规定时限办理报装、通气、维修等业务,或以“材料不全”“流程未走完”等理由推诿拖延,导致用户长期无法用气。;未按国家规定频次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如居民用户每年至少1次),或安检时敷衍了事、未真实排查隐患,甚至伪造检查记录。

(二)服务态度与质量。工作人员服务过程中存在辱骂、威胁用户等恶劣言行,或故意刁难用户(如要求提供非必要证明)企业客服电话长期占线、无人接听,或线上服务平台(微管家、公众号)故障频发,导致用户诉求无法及时响应。

二、征集设施维护与安全隐患问题

(一)设施维护失责。长期未对老旧小区锈蚀燃气管网进行改造,或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违规允许第三方在燃气管线上方施工、堆放重物,且未采取保护措施;擅自关闭燃气泄漏报警系统,或未定期检修调压箱、阀门等关键设备。

(二)应急响应迟缓。发生燃气泄漏后,企业抢修队伍未在半小时内抵达现场,或未配备专业检测设备;对用户反映的燃气异味、压力异常等问题未及时排查,导致事故风险扩大;未向用户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如使用合格软管、禁止私改管道),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三)群众身边私改私接燃气管道设施,第三方挖掘或者人为破坏燃气管道的行为。

三、征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一)市场垄断行为。限制用户自主选择燃气具安装单位,强制指定关联企业提供服务;新建小区配套燃气工程违规设置“准入壁垒”,排斥其他合规企业参与。

(二)滥用用户信息。未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机构泄露联系方式、用气数据等隐私信息;利用用户信息频繁推送商业广告(如保险、净水器销售),干扰正常生活。

四、相关事项

(一)请说明问题事实,尽可能提供问题相关证据(如合同、缴费凭证、照片、视频等)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开展核查工作。

(二)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谎报或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燃气特许经营履约服务规范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安全感。

线索举报电话:0713—5185087,线索举报邮箱:260387910@qq.com,1727385997@qq.com,举报地址:红安县城南大道建设大厦9楼燃气管理办公室。


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