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行政争议化解后,检察机关开出商超食品安全管理“良方”

2025-04-22 15:59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秦亚齐

红安网消息 “针对检察建议的内容,我超市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同时我也要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当事人余某所经营的某超市送达检察建议时,余某向检察官承诺道。

2024年5月,余某经营的某超市因售卖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相关行政机关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面对处罚,余某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年12月,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同时载明对其作出加处罚款决定。2025年1月,相关行政机关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

3月,余某因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被法院强制执行,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经全面调查核实,认为行政机关对该超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为切实化解行政争议,该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进行了释法说理,阐明实质性化解该案行政争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因为不懂法律,没有及时申诉辩解,现超市因市场影响经营较为困难……”余某对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和程序无异议,但希望能够免除加处罚款。

听证人员就相关行政机关对余某经营的某超市加处罚款能否免除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在强化食品安全保障的同时也要为市场主体纾困解危,余某超市经营现已陷入困境,同意对加处罚款部分予以减免。余某与相关行政机关随后签订书面和解协议。

为进一步加深余某对食品安全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推动市场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该院立足社会治理视角,结合余某超市经营管理和应对法律风险不足等问题,向余某送达检察建议书,用心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