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床头有紧急按钮,护工也很细心,现在心里踏实多了!”4月15日,正值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红安县检察院对该县某养老院安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80岁的陈奶奶说起养老院的变化时脸上挂满笑容。
2024年9月,该养老院内护工刘某因琐事与老人毛某发生争执,推搡致老人摔倒骨折。案件移送至红安县检察院后,鉴于刘某一时冲动导致对方轻伤,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良好,承担医疗费用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系初犯。经公开听证,该院依法对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办案不能止于程序终结,更要推动行业治理。”承办检察官介绍,办案中发现涉事养老院存在护工岗前培训缺失、心理疏导机制空白、日常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暴露出养老行业存在安全隐患。
结合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要求,今年3月,该院向涉事养老院宣告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建立护工心理评估档案、完善24小时监控系统、设置投诉反馈专窗等8项整改措施,并同步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在全县养老机构建立入职审查与在岗监督衔接机制及跨部门联合巡查制度等6个方面建议。结合办案实际,向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和核心要义。
“经整改,已解聘2名考核不合格护工,新装了5处监控摄像头。”养老院在整改回复中写道。行业主管部门则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全县15家养老机构展开拉网式排查,发现并整改消防隐患12处,筛查出3名有暴力前科应聘者。
“守护‘夕阳红’没有完成时。我们要把‘十一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让每一声‘老吾老’的呼唤都有司法回响。”该院副检察长郑满元表示,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审:宋文晓 二审:高凤叶 三审:刘玲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