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2025-03-24 14:43   红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不仅是我们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时刻,也是我们享受自然、传承文化的重要契机。随着节日的临近,森林防火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我们共同关注的焦点。在此,我们特向广大乡亲、朋友们发出这封关于森林防火的信,旨在提醒大家提高防火意识,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现特向全县人民倡议如下: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牢记“谁烧山、谁坐牢”的教训,全面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履行好森林防火的社会责任。

二、遵守《红安县森林防火戒严令》,严控火源。严格遵守《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不在野外烧荒、燃烧秸秆;不在林区内祭祀用火、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及实施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要服从护林人员劝导,要教育孩子不要在野外用火、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灭火灾隐患。

三、加强引领,带头执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红安县森林防火戒严令》各项要求,教育引导身边的每一位亲朋好友,做到文明祭祀、文明出行,遇到违规农事用火及时劝阻,有效减少火灾隐患。

四、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全体市民有制止、检举、报告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报警电话:0713-5182708或火警119,以便迅速组织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务必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扑火。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严控野外用火,保护美好家园,望全县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相互提醒,共同守护好森林安全。


红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