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湖北宁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宁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宁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湖北红安高新区和谐大道
建设性质:改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增二期用地133.6亩,建设刨花板深加工生产线,年产高端饰面板830万平方米。对现有厂区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将现有超强刨花板产能提升至90万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宁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总
联系电话:18040611238
邮政编码:438400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13-8100389
邮政编码:438000
邮箱:704608875@qq.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新港北路19号黄冈光谷联合科技城A2幢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获得,具体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请公民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常居住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公示时间
自本项目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湖北宁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