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2025-01-15 15:16   中共黄冈市委宣传部 黄冈市文化艺术基金会   .

根据《中共黄冈市委宣传部 黄冈市文化艺术基金会文艺精品创作项目扶持办法》(黄宣发〔2022〕1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黄冈市文化艺术基金会2024年度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意见》规定,特制定2024年度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项目对象及种类范围

本年度以资助方式扶持《办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的对象和项目:

1.指令性文艺创作项目,包括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创作的文化小剧,以及其他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的文艺项目;

2.文学作品集出版项目,包括单部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散文,中短篇小说集、报告文学集、散文集、诗歌集、文学评论集、儿童文学集、民间文学集等;

3.文学作品创作项目,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长诗、文学评论、儿童文学、民间文学等;

4.优秀文学期刊和文艺类网络传播平台项目。

二、申报项目时限范围

1.指令性文艺创作项目须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黄冈市委宣传部指令创作、排演完成,并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文艺项目;

2.出版文学作品集仅限于已经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的文学作品;

3.文学作品创作应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

4.优秀文学期刊和文艺类网络传播平台项目须为已连续出刊或运营一年以上,且之前未获得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扶持项目必须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2.申报扶持的单位(个人)必须是项目版权(著作权)所有者;所有权属多家单位(个人)的,必须持有全体合作者签署的文件。

3.申报扶持的单位(个人)须提交《办法》第十八条列举的相关资料,以及申报作品样本、《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项目扶持申报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材料,以上材料各五份;个人申报还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申报程序、时间

1.各县(市、区)单位或个人通过所在地党委宣传部申报,由所在地党委宣传部审核、汇总后集中向市委宣传部呈报;市直单位或个人通过市文联申报,由市文联审核、汇总后集中向市委宣传部呈报。越级申报不予受理。

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市文联须认真审核申报资格,在向市委宣传部呈报时填写《2024年度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

2.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市、区)申报工作联系人及地址、电话请向所在地党委宣传部咨询。市文联申报工作联系人:杨文斌,电话:0713-8359836,邮寄地址:黄冈市遗爱湖公园风情路文兴阁黄冈市文联(收)。

中共黄冈市委宣传部

黄冈市文化艺术基金会

2025年1月14日


  • 附件1: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docx 13.19Kb
  •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11.47Kb
  • 附件3: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12.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