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近日,红安县华家河镇综合执法中心成功查获一起非法 “电捕鱼” 案件。
事发当天,执法人员在巡查至滠水河金湾村段水域时,发现一名身着下水服的人员,身背电瓶、手持电鱼棒等工具正在进行电鱼作业。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当场将违法嫌疑人金某抓获。
在表明行政执法身份并出示证件后,执法人员立即展开现场调查。初步查明,金某通过电捕方式捕获鲫鱼及杂鱼共计0.5千克。面对证据,金某对其非法电捕鱼行为供认不讳。
在华家河镇综合执法中心询问室,执法人员向金某详细说明其 “电打鱼”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金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交代为贪图私利,从网上购买电池和逆变器,自行在家用竹竿等材料组装电鱼工具后,冒险实施非法电捕鱼行为。 目前,该案件已移送至红安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