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红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01-13 21:38   .

(2025年1月13日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治祥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红安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发展聚合力,为改革添动力,为人民谋福利,为加快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两个更好”振兴发展先行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作出红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