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12月26日上午,红安县华家河镇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巡查到方刘冲村段,发现一处私窑有人正在烧窑,窑头边有烧窑工具铁锹2把。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迅速将违法嫌疑人当场控制,并立即展开现场调查。
在华家河镇综合执法中心询问室,刘某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刘某交代,自己为了贪图私利,在明知“占用耕地建窑”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冒险进行建窑烧炭。由于刘某“占用耕地建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综合执法中心对当事人刘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依规对违法当事人刘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华家河镇综合执法中心自今年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累计立案查处“占用耕地建窑”1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