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红色文化研究会征文启事

2024-12-10 16:13   ​红安县红色文化研究会  

红安网消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红色文化的研究与宣传,认真落实中共红安县委提出的“融入大武汉、永葆红安红,为建设大别山红色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红安县红色文化研究会决定面向全体会员和广大红色文化爱好者开展“红色文化研究”主题征文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考选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大别山革命根据地提出的关于红色文化的指示批示精神。

2.红安县及大别山地区党史、军史、革命史,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群团组织建设、财政税收等的研究探讨。

3.红安精神、大别山精神研究探讨。

4.红安及大别山地区重要战斗、重要战役、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方面的研究文章。

5.大别山地区走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将军、烈士、英雄模范人物、人民群众中的先进人物的故事。

6.从红色文化研究视角撰写的具有革命传统教育意义的红色故事、讲解词、口述史、散文和诗歌等。

二、征文要求

1.坚持原创的理念。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剽窃、抄袭,文责自负。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3.追求情感真挚。做到言之有物,有感而发,以情动人,富有政治性、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

4.创作形式多样。征文体裁、字数不限。历史题材的纪实作品要尊重史实,事件、人物要真实;形式可以多样。

三、奖励措施

1.个人原创未公开发表的文章,经红安县红色文化研究会组织专家评审采用后,按每千字一百二十元进行奖励。

2.以红安县红色文化研究会会员的名义在国家、省、市级报纸、期刊公开发表的文章,凭公开发表原件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稿酬的100%。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湖北日报》《求是》杂志等影响力较大的党报党刊发表的文章除以上奖励外视红安县红色文化研究会经济情况追加奖励。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征文请各位作者以电子版形式(原则上不接受纸质投稿)发至邮箱:17786638187@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红安县红色文化研究会征文”字样。稿件末尾须标明作者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

2.所投作品一经选用,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同时即视为投稿人独家授权红安县红色文化研究会行使除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同时可对作品作必要修改。

3.本活动解释权归红安县红色文化研究会所有,凡应征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征文方案的所有内容。

联系人:

红安县红色文化研究会会长          陈敦学    13593693888

红安县红色文化研究会秘书长        高  虹    13972710686

红安县红色文化研究会会刊执行主编    熊立功    17786638187

红安县红色文化研究会秘书处        周  慧    1734059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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