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近日,红安县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联合觅儿寺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运用“法官+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多元联动解纷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5年12月,王某与张某、李某等三人合伙承包某村集体林场从事养殖业,并委托张某经营管理。后在政府拆迁征收的过程中,王某与张某因拆迁款分配产生分歧,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张某应向王某支付3万余元,张某不服提起上诉。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高新法庭迅速将情况报告到镇综治中心,在综治中心的协调下,由当地司法所及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委会联合法庭共同调解此案。调解过程中,法官在充分考虑双方诉求和矛盾症结的基础上,现场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以案释法,从法理、情理、事理等多角度对双方进行劝解,逐渐缩小双方之间的分歧;村干部也从同村人的角度出发,劝导双方要争取化干戈为玉帛,以后才有机会合作共赢;同时,人民调解员也对张某进行劝导,向其告知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强制执行风险。最终张某转变了态度,王某也愿意作出让步,双方握手言,案件圆满终结。
本次联合调解,是高新区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过程中,依托“法庭+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联调联动机制,灵活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下一步,高新区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不断强化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络,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