娴熟的演技 “私了”的事故——红安警方打掉一流窜“碰瓷”团伙

2024-08-20 20:03   红安县公安局   柯正一

红安网消息 近日,红安警方从一起货车“交通事故”中,通过敏锐的直觉、细致的分析,挖出一个流窜湖北、湖南、广西实施“碰瓷”敲诈勒索团伙,成功破获系列团伙“碰瓷”敲诈勒索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扣押作案车辆1辆。

热心路人充当“和事佬”

“停车,停车,你撞到人怎么跑了?”3月10日凌晨,夜色如墨,吕先生驾驶着重型货车送货途中,行驶至红安县华家河镇付冲村路段时,突然被一辆灰色商务车截停,从车上下来一名中年男子向他喊道。

一脸茫然的吕先生下车后,经过询问得知,原来自己在驾驶过程中,“不慎”与对向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发生“碰撞”,后面驾车的“热心群众”看见后,拉着声称被吕先生撞伤的男子,要求赔偿。面对突如其来的“事故”,吕先生感到奇怪,自己驾车一向谨慎,难道是晚上眼花了?“我劝你还是出点钱私了,报警你将面临罚款还可能扣车,很麻烦的。”“热心路人”在骑车男子和吕先生之间当起了“和事佬”。

“遇到这种事情当时是懵的,担心被撞者家属来了更不好处理,报警的话等待时间较长,会耽误我交货时间。”最终,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吕先生转给骑车男子3000元作为赔偿,赔偿后吕先生越想越不对劲,遂向警方报警求助。

“碰瓷”团伙浮出水面

接到吕先生报警后,红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指令华家河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立足“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迅速开展视频研判、调查摸排工作。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调取沿途公共视频,摸排可疑车辆人员,同时对收款账户进行追查,真相渐渐清晰。

“ 这是一个手段‘娴熟’的碰瓷团伙,开着一辆灰色商务车,找到合适的路段就将骑车男子放在路边寻找‘猎物’,车辆经过时假装被车碰到摔倒,同伙便接上‘被撞者’追赶‘猎物’,索要赔偿。他们利用货车司机急于赶路、不愿纠缠的心理,借着夜晚视线不佳的环境,精心策划、分工明确,作案过程中使用套牌车辆,实施一系列有预谋的犯罪活动。”办案民警介绍时说道。

“ 该团伙不仅直接实施敲诈行为,还勾结犯罪嫌疑人齐某,利用其微信收款二维码作为非法资金的流转渠道,得手后立即拆分转账提现,增加案件侦破难度。”经过深入调查,红安警方辗转湖北、湖南、广西等地,终于核查出该碰瓷诈骗团伙组织脉络和作案规律。民警迅速行动,通过缜密侦查、跨省追踪,最终将周某、刘某、齐某3名成员全部抓捕归案。经审讯,3人对以伪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周某、刘某、齐某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分工明确 流窜作案

经查,该团伙成员每次作案前都会详细策划、细致分工,事先在二手车市场购买多辆“二手自行车”,选择过往货车较多的路段伺机伪造“交通事故”,在选定“下手”车辆后,周某提前将刘某放下,然后以急刹车、压车等方式逼迫货车超车,刘某择机从对向驶来,在货车经过时躺倒路面,造成被货车“蹭倒”假象,再由周某负责“调解”,“及时”出现充当“热心人”调和,以事故处理会扣分扣车,耽误时间等理由劝解受害司机出钱。如果事发司机没有停车,周某会驾车上前截停事主,告知其撞倒行人需要赔偿。

(此图来源于网络)

自2024年1月以来,刘某、周某二人以相同手法在湖北红安、麻城,湖南常德,广西贵港象州等地频繁作案20余起,非法获利6万余元。齐某在明知周某、刘某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便利,非法获利千余元。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行车过程中如遇类似“碰瓷”事件,应保持冷静,切勿私了,第一时间报警并收集证据,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发生事故后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拍照、录像,保存证据;同时要坚持报警处理,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调取周边监控等方式,依法判定双方责任,不给碰瓷者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