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择优遴选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2024-07-31 10:06   红安县农业农村局   .

红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择优遴选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39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遴选。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踊跃报名。

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

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为水稻机耕、机插、统防统治、机收、烘干;红苕机耕起垄。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指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以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

2、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管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3、拥有与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并安装有北斗农机智能终端设备,有拖拉机或收割机、无人机、烘干机相关资格证书,审验合格。驾驶员必须具有相相应操作证书,且在近五年内无事故及不良记录;

4、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5、服务组织必须进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

6、优先选择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省级家庭农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止。

联系人:张茂财

联系电话:18771595613

                              红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