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红安县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社会联系点和社会监督员制度,旨在通过搭建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平台,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公信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法治红安建设向纵深发展。2024年5月,红安县司法局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设立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选聘工作。发布了《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经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现已完成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审核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拟设立19个行政执法监督社会联系点,拟聘请刘如飞等20人为红安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并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
红安县司法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