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助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2024-07-10 10:53   红安县人民法院占店法庭   谭艳华

红安网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诉讼与非诉的有效衔接,凝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合力,7月5日,红安县人民法院占店法庭邀请高桥镇司法所所长梁庆斌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原告李某与被告吴某系雇佣关系。2022年至2023年5月,吴某雇佣李某从事室内装修工作,双方约定日工资350元。2023年10月,经双方结算,吴某应支付李某劳务费33500元,因资金周转困难,吴某向李某出具了欠条,之后吴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前段时间,一直未拿到劳务费的李某一纸诉状将吴某告上了法庭。

在了解基本案情之后,调解员发现,双方对于欠款的基本事实争议不大,只是在还款时限及利息结算方面有一些分歧,于是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梁庆斌采用“背对背”的方式,从“法、理、情”的角度分别做二人的思想工作。他告诉吴某,不积极还款可能会面临民事诉讼,费时费力不说,对自己的生意也有一定影响;另一方面也劝解李某,看在二人之前的交情上,再多给吴某两个月时间让其筹备还款事宜。经过耐心劝导,双方最终就还款时限和利息结算等方面达成了一致协议。

虽然双方达成了共识,但是吴某能否按期履行协议内容依然让李某十分担忧。针对李某的顾虑,承办法官引述了相关法律法规,告诉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在法庭申请司法确认,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二人遂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法庭立即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在司法所的见证下当场为二人送达“民事裁定书”,给李某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纠纷化解方式不仅能够发挥了诉前“无痛”调解的优势,更能为调解协议的效力保驾护航。近年来,占店法庭始终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加强与综治中心、司法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质量和水平,以零成本、高效率的解纷模式跑出了为民服务的加速度。

延伸阅读

一、什么是非诉解决方式?非诉讼法律事务,就是不用诉讼程序就可以解决的法律事务,包括专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多种形式。

二、选择非诉讼有哪些优势?1、速度快。程序简便,方式灵活,处理时间短。2、花钱少。大部分非诉方式调解收费远远低于正常法院受理诉讼费用,或者不收取费用,可以节约成本。3、不伤和气。调解员善于做调解工作,不会使矛盾激化,最终握手言和。4、保护隐私。非诉讼一般不公开进行,更不会在网络上公开案件信息,不会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和秘密。5、调解效力有保障。经调解组织和双方当事人签字的调解协议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可具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

三、哪些案件可以优先选择非诉解决方式?劳务合同纠纷类、民间借贷类、物业纠纷类、遗产继承类、金融借款合同类以及知识产权类等与金钱给付相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