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掉链 !莫让文明“溜走”

2024-07-03 19:50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刘曦, 车拉车, 刘志凯

红安网消息 随着生活质量提高,饲养动物成为很多市民的选择,市民饲养犬只在给人们带来快乐和精神慰藉的同时,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近日,记者深入社区,了解市民对文明养犬的看法。

市民秦女士说:“我们平时就看到有人牵两个大狼狗,不牵绳还是有安全隐患,会很伤害小朋友的,只要咬到了就会去打针,大型犬撕咬的话,它是会很危险的,平时新闻里面也很有多。”

市民李女士表示:“本身我自己也怕狗,现在有小孩之后,每次带小孩在外面散步,特别害怕没牵绳的狗会伤到孩子,我觉得还是要养狗的人自觉吧,换位思考吧。呼吁养狗的人都要牵绳子,不能让狗狗自由的在外面乱窜。”

入夏以来,市民被猫、狗咬伤的事情时有发生,记者从县疾控中心获悉,每年夏季是猫、狗等宠物咬人伤人的高发期,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被动物咬伤后要及时就医。

红安县疾控中心犬伤门诊负责人陈燕说:“去年我们疾控中心门诊接诊4000多人。这几年,随着逐年上升的趋势,如果广大市民被猫狗等动物咬伤后来我疾控中心门诊就诊,我们会根据病人的接触方式,暴露程度,伤口的分析进行一个正确处置,及时有效的接种疫苗。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如果被猫、狗等动物咬伤,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及时就近犬伤门诊就诊,尽早的接种狂犬疫苗,必要时接种狂犬被动免疫制剂。”

遛狗,带着爱犬共享户外时光是个人的自由爱好,但爱好也需遵守法规、遵守文明,这也是养犬人素质的体现,应该自觉做到遛狗时与文明同行,莫让文明“溜走”。

市民徐先生告诉记者:“确实喜欢狗子,我是每天一清早出去遛狗,绳不离手,对市民的生命负责,在此呼吁我们养犬人,要把绳子牵好,文明养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黄冈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养犬管理机制、区域管理、犬只免疫制度、犬只登记制度、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也都作了明确规定。

北门岗社区综治主任高文娟说:“我们也在积极探索宠物喂养的社区管理办法,自5月份以来,社区前期开展入户宣传,进行养犬摸排,向社区居民普及养犬知识,目前己有不少居民主动到社区来登记。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完善的宠物喂养登记册,叮嘱居民为宠物打疫苗,文明养犬,争做文明自律养犬人,共建和谐友爱社区。”

市民徐先生说:“我们出来,遛狗就牵着绳子,带着方便袋子,有时候狗子在外面大小便的时候,我们及时把粪便清理干净。我呼吁大家文明遛狗,文明养狗,要把我们的环境爱护好。这几年我们的五城同创,县城到处都搞得漂漂亮亮的,作为爱狗人士,我呼吁下,遛狗的同时也要爱护我们的环境卫生。”

红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安武表示:“不文明养犬行为会干扰老百姓的正常生活,也会给人身安全带来较大的风险,在这里我们倡导文明遛狗要牵绳,公共场所不能进,及时清理排泄物,狂犬疫苗要注射。我们将协调联动相关职能单位,加大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力度,持续推进依法文明养犬,养犬人要严格遵守管理条例,带宠物出行,带规则出行,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牵好“文明绳”,养犬“不掉链”,文明养犬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公众负责,也是法律责任。在这里,我们也呼吁养犬市民在享受爱犬带来快乐的同时承担起养犬责任,做到规范养犬、安全养犬、文明养犬,共同营造更加舒适、文明的宜居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