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任命: 胡卫红为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代方丽、郑灵琳为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吴德明的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红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