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坚决做好“清明节”“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命令

2024-03-26 15:36   红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

各乡镇,火连畈茶场、天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高新区管委会,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近期气温升高,农事活动急剧增加,“清明节”即将临近,我县森林火险等级升高。为做好“清明节”、“五一”期间防火工作,经县森防指研究,现命令如下:

一、坚决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各乡镇(场、处)、各村组务必动用一切手段,通过一切渠道,采取一切方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现有设备,组织党员、村干部、护林员、灭火人员到乡镇、村组巡回宣讲,将《红安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和“十不准”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守住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全天候加强森林防火防控能力,做到巡查全覆盖。

二、强化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各乡镇(场、处)、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全面加强新一轮重点防火期森林的通知》(红森防指〔2023〕3号)的要求,要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要建立不少于15人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县人武部要建立不少于50人的民兵队伍,消防救援大队建立不少于10人的队伍,林业局要建立不少于20人的专业队伍,红安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要建立不少于30人的专业队伍,国有林场要建立不少于15人专业队;要加强装备配备,进口风力灭火机按县级专业队人均1台、乡镇半专业队不少于10台、村级2台以上配备,扑火队员个人防护和应急装备人均1套。各乡镇(场、处)要熟练掌握高压水泵操作流程,组成“以水灭火”扑救专班,并组织培训演练,熟练操作,提升灭火效率,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一是务必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持电话畅通;二是乡镇(场、处)半专业扑火队伍集中食宿,分片巡查;三是务必做好“5G+”值班值守,严禁脱岗漏岗,及时组织处置火情告警信息,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切实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各责任单位对包保乡镇(场、处)要认真开展检查督办工作,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动态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县森防办反馈;县纪委监委、县“两办”督查室和县森防办成立联合督导专班,加强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卫星热点和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的,坚决从严追责问责。


红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