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聘仅限男性?违法!湖北红安:检察建议督促整治妇女就业歧视

2024-03-06 19:03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秦娇娇

红安网消息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检察建议我们照单全收,并已督促整改到位。”日前,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保障妇女就业权益公益诉讼案,督促职能部门整改违法限制岗位性别行为,得到被建议单位积极响应。

前不久,返乡就业的女大学生小陈在找工作时遇到了烦心事。她本打算去应聘一家心仪的公司,却在投递简历时发现招聘信息中标注着限男性、男性优先、已婚已育优先的条件。令她没想到的是,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也注意到了这些问题,并正在跟进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招聘信息中的这些内容,涉及性别歧视,影响平等就业。”该院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1月,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保障妇女就业权益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在排查网络招聘平台就业信息时发现,多家用人单位在网络招聘过程中存在就业歧视现象,包括客户经理、行政管理等岗位,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遂立案调查。

1月底,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招聘工作监管职责,及时对相关网络招聘信息进行整改,健全网络招聘监督机制,加强对招聘信息的审核力度,规范辖区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加强妇女平等就业宣传等,全面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

为确保整改效果,1月30日,该院围绕网络招聘服务平台违规发布歧视女性招聘信息如何整改、相关行政机关如何监管等,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县妇联、相关行政单位及部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参加。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排查,对存在就业歧视的网络招聘平台下达整改通知,督促相关招聘平台删除了所有涉及就业歧视的信息,并在辖区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对辖区网络招聘平台开展常态化筛查监管。

“之前那些歧视条件没有了,我找工作更有信心了。”小陈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招聘信息的变化。

“我们以此案办理为契机,正在与县妇女联合会共同出台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形成对妇女平等就业等权益保护的更大合力,营造全民保障妇女权益的浓厚氛围。”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伍义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