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2024年1月8日,红安县永佳河镇综合执法中心对桥湾村彭某某擅自砍伐山林的林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所砍伐的树木、处盗伐林木价值十倍的罚款6037元,以此教育村民不得滥砍乱伐林木。
据介绍,2023年5月,永佳河镇综合执法中心成立。该中心切实履行职责,对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履职到位。12月7日下午16时许,永佳河镇林业工作站在桥湾村山林野外调查的时候,寻着锯树声,见村民彭某某在砍树,随即向永佳河镇综合执法中心报案。
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将彭某某已经装载到三轮货车上的树木查扣到永佳河镇派出所。12月8日,在村委会的见证,以及彭某某指认下,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勘验砍树现场,共计在山林现场发现砍伐的23个伐桩。
通过询问笔录、村委会的笔录,现场照片等,证实彭某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证及村委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桥湾村新屋湾山林的林木。12月15日,永佳河镇综合执法中心向彭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近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裁决。
“我们将继续抓好向社会、向民众进行宣传,对于那些破坏资源的违法者采取高压态势、进行严厉打击。做到受理一起,查处一起。”永佳河镇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