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1月3日,红安县市场监管局太平桥市场监管所在县市场监管局股室和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的配合下开展药品和小微车辆整治。
此次检查,以药店、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以特殊管理药品是否设置专库或专柜存放,并按储存要求储存;是否实行双人双锁保管、专账管理;专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熟悉相关管理要求;现场随机抽查品种,核查其购进渠道,票、账、物是否相符;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开具特殊药品处方是否按规定保存等。
在对小微车辆整治中,向“小微车辆”经营者发放“致全县电动车经营者的一封信”,与监管部门签订《承诺书》,在经营者门店张贴《告示》,对电动车、摩托车经营市场开展回头看、再排查。再次全面登记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不能上机动车牌照的车辆信息,锁定每户经营户的库存数量,要求只减库存,不再新增不能上机动车牌照的车辆。督促经营者履行销售告知义务,不得隐瞒车辆重大信息,欺骗或误导消费者购买不能上机动车牌照的车辆。销售库存不能上牌上路的车辆,必须与购车人签订《非公路用电动车告知书》等。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药店、医疗机3家,小微车辆经营主体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