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被告人秦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12月16日上午,红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赵学焕、副庭长胡远扬在县公安局综合办案中心,适用独裁程序连续审判五起案件,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来办案中心检查指导工作的黄冈市公安局部分领导观摩庭审。标志着该县轻微刑事犯罪一体化办案机制投入运行。
为加强司法办案部门的沟通协作,减少办案程序流转,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轻微犯罪的办案质效,红安法院积极助推建立轻微刑事犯罪一体化办案机制,在县公安局综合办案中心设立速裁法庭,专司审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情节轻微、当事人认罪认罚的刑事简案、轻案,深化刑事案件的“繁案精审,简案件审”。充分运用平台“智慧”,破解现有难题,物价鉴定、伤情鉴定、电子证据提取等方面共享联动,司法部门细化分工、合成作战,执法监督并轨运行、监督制约,促进刑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起案件的被告人分别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盗伐林木,危险驾驶犯罪。庭审秩序井然有序,衔接顺畅,五起案件均当庭宣判,部分被告人当庭缴纳罚金,从立案到宣判结案,五起案件全流程平均用时不到30个小时。
剑锋所至,无往不胜。五起轻案的高效审判,展示出红安法院刑事法官优良的司法素养,彰显了该院提速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宣告了轻微刑事犯罪一体化办案机制的实践生命力,为该项机制常态化运转奠定基础。